驻区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关于建设全疆人才管理试验区的总体部署,在2011年3月召开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启动大会暨人才工作会议上,高新区(新市区)出台了《实施“十百千”人才工程暂行办法》和《“天山火炬之星”评选奖励办法》等一系列人才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十百千”人才工程
1、“十”类和“百”类人才创新类人才
2、“十”类和“百”类人才创业类人才
3、“千”类人才
(二)“天山火炬之星”金奖、银奖
(三)“中国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落地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十百千”类人才
1、“十”类人才申报条件:杰出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专家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的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进入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员;列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进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员;获“中国青年科技奖”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和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等。
2、“百”类人才申报条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自治区重点学科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承担省部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人;带项目来高新区(新市区)的博士、博士后或海外归国留学人员;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创新创业人才等。
3、“千”类人才申报条件:实用的紧缺高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主要是指高新区(新市区)人才目录中紧缺专业的高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二)“天山火炬之星”
“天山火炬之星”的金奖、银奖具体申报条件详见《乌高(新)人才〔2011〕2号文件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天山火炬之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中国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落地人才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在 2011年“中国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和2010年、2011年“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上与我区签订合作意向书并且已经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外归国留学人才。
三、报送要求
(一)驻区各企业要认真重视申报工作,对应各类申报项目的具备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要按时报送材料,所报内容要真实有效,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各类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
1、“十百千”人才工程类
①“十”类和“百”类的创业人才填写《“十”类和“百”类创业类人才申报书》,须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1。
②“十”类和“百”类的创新人才填写《“十”类和“百”类创新类人才申报书》,须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
③“千”类人才填写《“千”类人才申报书》,须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3。
2、“天山火炬之星”申报人填写《“天山火炬之星”申报书》,须提供的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4。
3、“中国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上落地的人才须填报《“中国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落地人才申报书》,须提供的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5。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材料报送至数码港大厦703室高新区(新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3678703 3678111 ,
电子版申报书及其附件下载网址:www.xjgxrc.cn ,也可在群号为45074604和192280271的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协会群中的群共享中下载。
截止时间:2012年2月10日。
2、“十百千”类人才材料报送联系人:
王 培 电话:13999924477
张晓洁 电话:15899196925
须飞燕 电话:18290890059
电子信箱: 46124820@qq.com
3、“天山火炬之星”在申报书中注明申报金奖还是银奖,报送联系人:
赵 琦 电话:13565887806
阿莉雅 电话:13809930059
电子信箱: 717919705@qq.com
4、“中国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落地人才的材料报送联系人:
尹娉 电话:13999811521
电子信箱: 109635790@qq.com
(四)请驻区企业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所有附件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转换成PDF格式,并保存在一个文档里面,附加目录。所有纸质材料一式3份,附件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高新区(新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