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1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高新区(新市区)各驻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参加2011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参会,并于2011年10月14日之前将报名表传真或邮件至高新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
联系人:须飞燕
电话:0991-3678111 传真:0991-3678111
Email:46124820@qq.com
高新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领导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